記者吳家豪/台北報導
前民眾黨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貪案昨(12/16)二審改依偽造文書罪,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,本人表示將依法盡速完成復職,對此,內政部長劉世芳今日被問到需要多久時,她回應,昨日下午已收到新竹市府來函,公文正在簽辦,若內部完成簽辦,會相當快。
內政部長劉世芳,資料照,許詠晴攝
高虹安因擔任立委期間涉嫌詐領助理費案,一審依貪汙罪判處7年4月,二審高院宣判,改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罪,判刑6個月,得易科罰金18萬,可上訴,因一審有罪而遭停職的高虹安說,會依法完成市長復職程序。內政部昨日證實,依《地方制度法》規定,可向內政部申請復職,將於收到其復職申請書後依法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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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世芳上午赴立院列席內政委員會備詢,她在會前受訪表示,內政部在昨日下午已收到新竹市府來函,請求讓高虹安回復市長職務,此案依相關法規,公文已經在簽辦中。
至於高虹安停職這段時間,其本俸是否將補發給高虹安?劉世芳說,復職後,程序上該怎麼走就怎麼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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