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方炳超/台北報導
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嫌詐領助理費案今(16)日二審宣判,結果出現大逆轉,依公務員登載不實判刑6月,得易科罰金18萬,貪汙部分無罪。高虹安稍早透過文字回應,表示針對今日判決結果,高等法院合議庭已明確認定,她在相關案件中並無貪污不法,對此她尊重並感謝合議庭就事實所作出的判斷。至於判決中涉及的其他法律認定,將待收受判決書後再行回應。
新竹市長高虹安。(圖/資料照)
目前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,涉嫌詐領助理費,一審遭判有期徒刑7年4月,案件上訴二審,高等法院審理後今日二審宣判,結果出現逆轉,依公務員登載不實判刑6月,得易科罰金18萬,貪汙部分無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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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虹安對此表示,針對今日判決結果,高等法院合議庭已明確認定,她在相關案件中並無貪污不法,對此她尊重並感謝合議庭就事實所作出的判斷。至於判決中涉及的其他法律認定,將待收受判決書後再行回應。
高虹安表示,她將依法並儘速完成復職程序,回到市長的工作崗位,持續承擔市民所託付的責任,把全部心力放在城市建設與市民福祉上。感謝所有市民朋友的關心與支持,也感謝這段期間堅守崗位的新竹市政府團隊。未來,她會以更謙卑、也更謹慎的態度,持續為新竹市努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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